本厂通过《规范》考核
发布时间:2011-11-25        作者:质管办

  2011-1-1起,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根据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组织生产,药监局应根据《规范》要求监督考核医械生产企业的日常工作。2011-7-1起,医械生产企业申请产品注册时,应提交省药监局出具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通知书》作为前提条件。
  本厂最高管理者及全体员工十分重视《规范》的贯彻,自去年年初开始,全厂各科室对照国家药监局制定的253条检查项,结合本厂实际情况,逐条分析,寻找差距,认真改进。全厂员工通过20多个月的努力,并投入资金100多万元,使本厂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,大大提高了质量体系运行水平,巩固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,降低了医械临床的风险。
  浙江省药品认证中心于2011年10月,对本厂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文件审查,结果是“符合规定要求”;在此基础上,又于2011年11月中旬,派出三位检查员莅临本厂,对本厂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现场检查,结果是“通过考核”。根据专家组意见,浙江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医疗器械处于2011年11月24日给本厂颁发了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通知书》,同意本厂一次性通过《规范》考核。
  本厂虽已通过《规范》考核,但全厂同事仍要认清实际工作与法规要求的差距,意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潜在风险亟待排除,许多质量指标亟待提高。希全厂同事继续保持忧患意识,谨思慎行,对症下药,有效改进,确保产品安全有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州富阳医用缝合针线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-11-25